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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安晓玲(本文可以自由转载)一、 《梦稿本》的组成、性质和流传《梦稿本》的全称是《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系杨继振于道光己丑年(1829年)收藏,故又称“杨藏本”。每十回装订成一册,四十回后半部至五十
安晓玲
(本文可以自由转载)

一、 《梦稿本》的组成、性质和流传
《梦稿本》的全称是《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系杨继振于道光己丑年(1829年)收藏,故又称“杨藏本”。每十回装订成一册,四十回后半部至五十一回的前半部一册遗失;各册首、尾若干页也有损缺,后来由杨继振按照《程甲本》誊抄补纳齐全。上面除了有杨继震、于源、秦光第等人的印章和题词外,还有“佛眉兄”语,被认为首先由“佛眉”收藏[1、2]。“佛眉”到底是“刘铨福”[3、5]、还者他的爱妾马氏[4]的字号,还有争论。
前文[6、9]已经提到,目前对《梦稿本》的看法有五种:(1)绝大多数人认为它是高鹗的一个改本;(2)由另外一个人伪造而成;(3)《梦稿本》由多个底本拼凑的,抄本誊抄得很草率。从文章特征看,处于已卯、庚辰和王府本之间;(4)它是《甲戌本》前《红楼梦》的原始手稿;(5)它是《已卯本》的前身。
笔者在拙文[11~14]中,已经详尽地论述了《梦稿本》的确是曹雪芹的手稿,不是高鹗的改本和另外一个人的伪造品[6]或者手抄本,也不是《甲戌本》和《已卯本》的前身[9]。
在文章[6]指出:《梦稿本》由原稿修改稿、誊清稿修改稿和誊清稿三部分组成;誊清稿约占三分之一。誊清稿由不同人抄写,毫无保存的价值;而且,部分回目是伪造的。据此笔者提出:《梦稿本》不是任何一个《红楼梦》单独版本的手稿,也不是曹家故意收藏的;它是一部由《庚辰本》、《甲辰本》、《程乙本》、《120回红楼梦》的定稿版本、《庚辰本》以前的原始手稿和各种《中间手稿》大混合构成[11]。好像是某个人从一堆杂乱不全的曹雪芹手稿箱中挑选而来,残缺的章回就用部分誊清稿代替;再缺少时,便自己按照其它手抄本誊抄补齐全;最后,仍然缺少从第40回至第51回(约11回)。
百度百科[8]对此现象提出一种解释:认为是曹雪芹死后,其妻未给他买冥纸钱,房东老太太很生气,就拿曹雪芹的手稿剪成冥纸钱焚烧以及在送葬时,沿途撒冥纸钱;被曹雪芹的好友鄂比发现,一路拾回等等。此解释问题很多,如曹雪芹的妻子一直帮助曹雪芹写作《红楼梦》,脂砚斋的脂批主要是她完成的,岂能不爱惜和看管曹雪芹的手稿?又烧又撒,还能拾回多少?手稿都丧失了,那么《石头记》如何流传下来?等等。
所以,笔者依据以上三个特点,另外构思了一种解释,现公布如下。
二、 《梦稿本》是这样产生的
当曹雪芹的父亲曹頫从监狱释放回家,举家迁移到北京旧居后,他心怀悔恨,把全家害苦了,而把父亲曹寅的遗稿《金陵十二金钗》和兄长曹颙写出的“一生回忆录”,改写成《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金钗》主要描写金陵王府的12名美女,“一生回忆录”主要记述曹颙和他的恋人(相当于《红楼梦》中的林黛玉)的事迹,曹頫将两者改编成描写良家妇女的小说;后来,曹雪芹将《风云宝鉴》增扩成《石头记》,改变成速写社会和人生,男女都写;而且把他曹家由兴变衰的原因公布于众。
参照他父亲的《风云宝鉴》手稿,按故事发生的先后,曹雪芹首先完成《石头记》的整体创作;在《风月宝鉴》的故事里插入他新增的内容。然后“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写出《红楼梦》的初稿(最初是110回,后来改成120回);接着对此初稿进行几次修改后,再作最后的加工(如文章[11~14]中图1~3所示)。当写完大约前40回,并完成了带110回的章回目录的誊清稿,交给他父亲和亲友审阅。曹頫便提出要去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狱神庙慰宝玉”、“卫若兰射圃”等回目等内容;以免给他家族带来新的灾难。因此曹雪芹重新编纂章回,扩大为120回;按照120回,写完《红楼梦》的第二次初稿,正如在《梦稿本》中现在所保留的部分手稿那样。
在拙文[8~10]已经讲述了曹雪芹写作和发行《石头记》的过程,大约在公元1754年以前,曹雪芹具体写作完毕《石头记》81回,以每个页面10行,每行30个字,正楷抄写在线装本上,共8册,每册10回,名曰“石头记”,发送给亲友审阅和写批语。陆续收回审阅书稿后,曹雪芹父子对所写的批语不满意,便以“脂砚斋”的名义,由曹雪芹及其妻子补写批语。当8册书稿都新增加了“脂砚斋”的脂批后,把全书命名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大约在丙子年(1756年)左右拿到庙市出售。这就是目前称呼的《庚辰本》的诞生。详情请看拙文[10]。
在《庚辰本》外审的过程中,曹雪芹对《庚辰本》接着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誊抄成发行版本,由脂砚斋撰写批语,这就是《甲辰本》的祖本,1762年到庙市发行。在他临死前,完成了对“后40回”(实际上是39回)的细致加工和写作,对原始手稿作了大量的增删后,抄写出誊清稿;再对誊清稿进行第一次全面增删;包括对“前80回”再一次改动,所以应该属于第三次全盘修改。再次誊清,接着展开对“后40回”的第二次修改;当进行完大约第87回的修改时,曹雪芹病逝。由他父亲曹頫继续完成对“后40回”的这次全面修改后,装订成“后四册”,与“前八册”,组成“十二册红楼梦”。于1767(丁亥)年对外销售[10]。
曹雪芹死后,按照他的遗愿,将他所写、未分章回的《石头记》最初原始稿陪葬。当1774年,曹頫逝世时,曹家后人又将《红楼梦》所有原始手稿都作为陪葬品,伴随曹頫而去。
由于曹家在北京独家经营《120回红楼梦》[10],发达了起来。当曹頫安葬时,场面比较大,引起了盗墓者的注意;于第二年,进行盗墓。收获不大,只在曹頫的墓穴里看见几个木箱,里面尽是装订成册和一捆捆的纸张,上面写了密密麻麻的小字,不像帐簿或秘笈。盗墓者从中背出两箱书稿,请古董师鉴别其价值;并未讲墓穴里还有许多书稿。古董师后来确定是它们是《红楼梦》的手稿,因为市面上随处都可以买到《石头记》的抄本,这些杂乱无章的手稿没人要。盗墓者便将这批手稿奉送给古董鉴别师,再未去取其余的手稿箱。
几年后,古董鉴别师(暂叫贾师)把一麻袋的《红楼梦》遗稿和借来的一部《庚辰本》抄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