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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正艳是我们学校半出类拔萃的人物。高三了他忽然之间爱上了爱情,爱上了青春,爱上了一个女孩他的名字叫平。而我呢?我则是一个受了伤的小鸟,说得好听点是一个热血沸腾的文学青年。说得难听点是一个不知死活对文学疯
正艳是我们学校半出类拔萃的人物。高三了他忽然之间爱上了爱情,爱上了青春,爱上了一个女孩他的名字叫平。而我呢?我则是一个受了伤的小鸟,说得好听点是一个热血沸腾的文学青年。说得难听点是一个不知死活对文学疯狂得没救的孩子。生活本来充满着苦涩和孤单,见到了他们的爱情,我又产生了点青春迷离变幻的感觉。
学校的最后一次分班,我认识了正艳和平。正艳在我的记忆里是因为一次成绩猛涨深得老班(班主任)的喜欢。喜欢打篮球,关注NBA,对女生体贴,这似乎成了他的专长。当然他身体还是比较魁梧,比较猛,是女生门的重点寻找对象。平是一个留着中长发的女生,生气时的样子不是很好看,但是笑起来的样子还不错。对于她我了解得并不多,因为我们很少接触,所以据正艳口述她是一个善良可爱美丽大方的有气质的女生。当然,也不能排除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可能。他认为像平这样的女生在当今这个好色之徒横冲直撞的年代很难追到手,所以他对这份爱情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我认为最不值的。
正艳抛弃了彭是高三下学期的事件。彭是文科班的一个女生,长得小巧玲珑,外表看上去非常的阳光。他似乎不懂得爱情,但却偏偏爱上了爱情。其实这一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她的爱情是正艳,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关键是有一天她的爱情鸟像小鸟一样飞走了。
认识彭源于一次偶然。一天阳光灿烂的从头顶照了下来,她提着一瓶开水从我身旁走过很亲切的对我说,你是正艳的同学吧?我当机立断的回答,是,有什么事情吗?他笑着说,请把他的茶瓶拿来我倒一杯水给他。我随即冲到了教室从正艳的课桌里找出了茶瓶递给了她。用宋丹丹的话说,天气那是相当热,此时有一杯水放在自己的桌上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彭大老远从开水房打开水提到教室再麻烦我帮正艳拿茶瓶她倒开水给正艳,这个事迹我比较感动。像这样的爱情哪里去找呀?我要郑重说明的是她倒开水正艳之后还说,你把茶瓶拿来,我倒一杯给你。
素不相识,说出如此礼貌文明用语来,这个印象在我的印象里似乎还是头一遭。大凡女孩都是脏话连篇,这也难怪我会印象深刻。当然这只在我们的“骆中”适用。
彭与正艳的关系很明确。高一开始认识,二人便走到了一起,自此情投意合两相喜悦。据说二人的关系除了睡觉上厕所以外,其余时间总是在一起,俨然一对浪漫的二十一世纪情侣。可是自从正艳结识平以后彭渐渐受到了冷淡,最终走向了分手的结局。
那天夜里听到这个消息不仅是我很吃惊,其他室友也很吃惊。寝室的灯已经熄灭了,每个都躺在各自的床上开始胡说八道。像往常一样大家又开始了议论的话题。以前大家在寝室里议论的都是,谁放的屁臭谁在上课的时候放的屁响,谁放的屁持续时间长波及范围广杀伤力大以及班上谁最漂亮,谁最性感,谁最时髦。但是这一次众人开始围绕着正艳的爱情进行辩论。正方的观点是甩掉彭与平在一起。反方的观点是放弃平与彭相濡以沫。我要声明的是正方的观点是正艳一个人的观点,反方的观点为其余众人的观点。
正艳认为平才是自己的红颜知己,才是自己的爱情鸟,才是守候。反方一致都认为彭比平漂亮,比平可爱,比平聪慧比平礼貌。总之一句话,彭比平好。可是最后的结局是正艳痴心不改一意孤行。作为正艳的铁哥们,对于他的选择我表示理解,毕竟我们每个人对爱情的观点是不同的。而反方多数人一至的口气是,好,正艳,你不要彭我去捡回来,你不要我要。
正艳在为他的爱情努力,这是我们有目共睹的。晚自习成了他发展爱情的重要阶段,他主动换位子坐到了平的身旁。两个人一起说悄悄话,说得很投机。虽然不知道他与平说了什么悄悄话,但可以肯定是情话。少男少女坐到一起一般情况下是很容易擦出火花的,何况像正艳这样的痴情汉。
随着局势的不断发展,正艳抛弃前妻另寻新欢的行为受到了不仅是208寝室的人的谴责,就连班上一群青春萌动的女生也知道了,很快全班皆知,对正艳大加唾骂。在如此严峻的状况下正艳还是说要坚持到底,既然选择了平就不该有什么后悔的。我问正艳,我真的不明白你怎么就喜欢上了平呢?
爱是不须要理由的,这个道理你难道不懂?正艳笑着说。
可是彭怎么办?人家可是跟了你三年,平才跟了你半年都不到呀?
正艳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沉默着。哎!我真是多管闲事,有空闲的时间去看看书岂不是很好?可是,眼前沉溺与爱情的正艳是我的哥们,我岂能坐视不理!我说,正艳,既然你那么喜欢平,那我就做你们的爱情证人吧!见证你对爱情的勇敢很热血,见证你们的青春爱恋。
正艳说,那好吧!你喜欢文学,就为我们写篇文章吧!写写我们的爱情故事。对他的要求我犹豫不决,要我用大笔墨去写一段我不愿见到的爱情真有点为难,于是我婉言说,写作是要有灵感的,没有灵感是写不出来。关于写你的爱情故事要等到高考之后再另行商议,毕竟你与平才刚刚开始以后的路还长着呢!
正艳拍着我的肩膀说,哥们,不用担心我,我先给你讲讲我与她之间的爱情故事吧。以后等有了灵感在写也不迟呀。我赶紧说,那感情好!
据正艳所述他与平之间的感情发展到最高境界的是,某个晚自习上他主动用手抓住了平的手,只有十几秒的时间然后就放开了。他说,我当时抓住她手的时候心砰砰直跳,心里的滋味有点甜有点害怕。那一次我感觉我们发展得太快了,所以我也不敢有什么别的非分之想。
但是据我观察正艳非分之想倒是有的,就是没那个胆儿。
我真的不明白,明明他们都不懂地爱情,可为什么要跟着时尚的潮流走进爱情的河流呢?才十八九岁的学生却如此如饥似渴的寻找爱情,难道只是因为寂寞么?
有一天放学的时候,我在街上碰到了正艳和平并排走在一起,特浪漫的那种。我故意走了过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抿着嘴偷偷的朝我傻笑。还有一次是平的生日他大费周折的买了一个蛋糕给他,为他庆祝。当时的情况我还是略知一二的,平生日的那天晚上,他提着蛋糕像做贼似的去了大食堂。因为是第三节晚自习下,所以他们也不得不抓紧时间防着点呐。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高三下第三节课后应立马回寝室睡觉,而按照寝室的规律此时正是学生吵闹的黄金时段。
直到我们都上床睡觉开始议论他的爱情时,他才回来。室友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