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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读者》上看到一篇署名高志明的文章,文章描述了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看客心态。故事说:有一家饭店,宰猴待客。厨师领着客人挑猴。笼子里的猴拼命地往后躲。当一只猴被客人挑中时,其他的猴子就使劲地把它往外推,
在《读者》上看到一篇署名高志明的文章,文章描述了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看客心态。故事说:有一家饭店,宰猴待客。厨师领着客人挑猴。笼子里的猴拼命地往后躲。当一只猴被客人挑中时,其他的猴子就使劲地把它往外推,然后看着它任人宰割。这个过程反复上演,直到所有猴子被全部被杀掉。期间没有一只猴子出来反抗,它们似乎知道反抗的结果,就是自己先被宰掉。
据说人就是从猴子进化而来的,所以人也遗传了这种心态。有一则旧闻:2005年4月27日夜,河南宝丰县建筑公司附近,歹徒将一名23岁的女青年摁倒在地,实施强奸。女青年大声呼救,但闻声走过的十多人竟没有一人出手制止。
这说明“见义不为”的现象在现实社会中还很普遍。“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是古训,为什么?因为管闲事往往吃力不讨好。英雄流血又留泪的事,在当下也是常有的。
鲁迅先生在他的《药》里,刻画了一群面对人类共同灾难,却把自己置身事外的看客形像:“脖颈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似的,向上提着。”他觉得中国社会已经麻木,因此弃医从文,希望以自己的呐喊唤醒麻木看客。然而,时至今日鲁迅的宿愿并没有真正实现。有些人依然出于狭隘的自我保全意识,见义却不为,充当了麻木的看客。
鲁迅先生认为,看客是中国人的劣根性。其实这类事,西方国家也有。在美国波士顿树立的“二战”犹太人蒙难纪念碑上,德国神父马丁留下了一段发人深省的铭文: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面对凶残的歹徒,局外人面临两大的抉择。是当见义勇为的勇士,还是当见义不为的看客。这是一个类似“活着还是死去”的两难命题。勇士流血又流泪的悲痛现实时有发生,这让我们不能无端地把责任完全归咎于人性的冷漠。如果见义勇为能为成为一种社会风尚,歹徒自然就无容身之地。这一方面需要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素质。同时也需要给见义勇为者以法律机制的保障。这不仅是要给他们荣誉,还应为他们承担因见义勇为而带来的风险,给英雄以合理的物质补偿和精神褒奖。
见义勇为不仅是助人,其实也是助己。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天深夜,彼得沿着一条昏暗的小路回家。经过一片丛林,他突然听到有人挣扎的喘息声。停下脚步,发现是两个人在扭打,间或夹杂着衣服撕裂声。他立刻明白:一个女人被袭击了!到底该不该介入,彼得犹豫了。他甚至埋怨自己为什么今天会选择这条路回家。他想去附近电话亭打电话报警,但听到那个女孩的呼吸挣扎声越来越微弱了。他觉得应当有所行动,于是冲进丛林,将歹徒从那个女人身边拉开。随后他就和歹徒扭成一团,倒在地上滚来滚去。歹徒最终心虚,逃跑了。他气喘吁吁地爬起身来,那个蹲踞在黑暗中的女孩仍然在啜泣和不停地发抖。他跟那女孩保持着一段距离,慢慢地说:“好了,那个人已经走了,你现在安全了。”经过一段很长的沉默,她开口了:“爸爸!是我啊!”彼得一脸惊讶。
彼得的行为也许算不上见义勇为,因为他犹豫过,但仍然是见义有为。见义有为显然比见义勇为容易,报警,呼救,都属于见义有为。见义有为总归比见义不为好,见义有为也是人性的闪光,是道德良心的体现。
这样的事也许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的几率很小。但故事却寓意着这样一个道理:守护道德良心,助人也是助己。